新婚姻法事實婚姻是怎麼認定的 酷知社 經驗 2.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TAG標籤:認定 事實 婚姻 新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