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無法履行債務怎麼辦 酷知社 經驗 2.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法》第70條規定,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將標的物提存。第103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TAG標籤:債權人 債務 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