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哪些房地產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哪些房地產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不能申請仲裁的房地產糾紛有:

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審理辦結的房地產糾紛;

2、涉及離婚、收養、監護、繼承、析產、贈與的房地產糾紛;

3、涉及落實政策問題的房地產行政訴訟;

4、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後發生爭議的房地產糾紛;

5、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房地產糾紛;

6、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分房的房屋糾紛。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三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TAG標籤:房地產 仲裁 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