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酷知社 經驗 2.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共同財產 財產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