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酷知社 經驗 1.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法》規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TAG標籤:夫妻 婚姻法 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