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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算組織賣淫罪

幾個人算組織賣淫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組織賣淫罪可以是一人犯罪,也可以是多人犯罪。但實際上,通常有三個人。也就是說,主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犯罪。但要構成本罪,必須是賣淫組織者,即俗稱的“皮條客”和“房主”。賣淫的組織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團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當事人組織別人賣淫、強迫賣淫的,會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會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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