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被訴人答辯期限是多長 酷知社 經驗 2.6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TAG標籤:期限 答辯 被訴人 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