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上訴主體包括哪些人 酷知社 經驗 1.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訴訟上訴主體包括;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2、經被告人同意的辯護人和近親屬;3、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TAG標籤:主體 上訴 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