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變嗎 酷知社 經驗 4.3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TAG標籤:土地 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