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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以後要交房產稅嗎

安置房以後要交房產稅嗎

安置房以後也不要交房產稅,因為安置房屬於保障房,目前不屬於房產稅的徵收範圍。安置房就是動遷房,由於該類房產的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所以這類彷彿的買賣除了會受到法律法規的規範,還會受到當地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安置房的交易不同於一般商品房的交易。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動遷居民如果想要轉讓或者出租安置房,必須要取得房產證並且滿三年。如果三年以後房子不進行交易的話是不用繳納房產稅的,但是如果進行交易,那就另當別論了。

根據國家規定,安置房被分為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動遷建造的配套商品房,還有一類是因為開發房地站而動遷建造的商品房。

拆遷安置房屬於居民居住房,所以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居民對其進行出租,自2008年其就需要繳納一定稅金。只要個人出租房屋,不管有何用途,都需要徵收營業稅,稅率為3%的基礎上減半,房產稅則按照4%進行徵收,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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