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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專利申請中優先權制度的效力

簡述專利申請中優先權制度的效力

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後,在法定期限內,又在中國以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後申請以第一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於,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註冊之可能。

專利申請中優先權制度的效力是如果在現在申請的專利和以前申請的專利之間有人申請類似專利,要求了優先權則以優先權的為先,如果沒有,則以中間申請者的為先,優先權一般是十二個月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