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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給子女的財產有權要回嗎

離婚給子女的財產有權要回嗎

離婚給子女的財產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贈與經父母一致同意,並交付財產後一般不得隨意要回。如果具備法定撤銷情形可以要回。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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