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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後還能要回財產嗎

女方離婚後還能要回財產嗎

女方離婚後還能要回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於2021年1月1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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