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共同財產範圍包括哪些 酷知社 經驗 1.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TAG標籤:新婚姻法 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