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材料要儲存多長時間 酷知社 經驗 2.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TAG標籤:多長時間 認定 材料 儲存 工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