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劃撥和出讓的區別 酷知社 經驗 9.6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國有土地劃撥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將土地無償或者交納補償費後交給使用人使用的行為,而出讓指使用人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後取得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TAG標籤:出讓 國有 土地劃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