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1.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權終止的四種情形:(1)使用年限屆滿;(2)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3)因逾期開發而被無償收回;(4)土地滅失。【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TAG標籤:使用權 土地 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