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火鍋里加罌粟屬於什麼行為

火鍋里加罌粟屬於什麼行為

在火鍋加入罌粟是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里加 罌粟 火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