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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才公寓

青島市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青島市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兩院院士等六個不同層次的人才,相應地提供65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公寓。

青島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1、具有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城陽區、嶗山區、黃島區和高新區常住戶口或者在公安機關辦理市區範圍內居住登記。

2、在市區工作且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4、本人家庭在市區無住房或市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

5、符合人才類別規定的條件,擁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自由職業者,具備人才標準條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區無住房或市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經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勞動保障中心出具無業證明,也可以申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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