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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間能探視嗎

羈押期間能探視嗎

羈押期間,被羈押人員只能由律師探望。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後至法院判決前,為防止串供,不能會見親屬,但依法可以會見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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