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2.6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有下列權利義務:(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三)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TAG標籤:義務 委員會 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