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入戶條件有哪些
以下為大家解答“東莞入戶條件有哪些”的問題。
2018年東莞入戶條件取消了積分入戶。
一、2018年東莞入戶條件具體如下: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可申請入戶東莞市:
(一)持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
(二)在東莞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
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二、符合遷入條件的按以下兩種情況辦理入戶手續:
1、屬省內遷移的,經遷出地公安機關進行遷出核准操作後,通知申請人到遷入地辦理落戶手續,辦理時限為18個工作日。
2、屬省外遷移的,遷入地公安機關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後,再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