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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離婚時對方造假債

如何證明離婚時對方造假債

證明離婚時對方造假債的方式如下:

1、在訴訟中,若只有借條,而債權人不出庭作證,則該借條一般不會認可。

2、從借款的時間上的紕漏來說明該筆借款的虛假性,或根本沒必要用該筆借款,來達到不予認可該債務的目的。

3、找到該債務的債權人要求說明債務形成的來龍去脈。虛假債權人大多編造的理由是,對方因公司經營需要借款等等,如果拿不出資金的來源去向的證據,可以不予認可。

4、若沒有證據證明該借款用於家庭生活需要,則只能算作對方的個人債務,不應由配偶承擔。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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