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

1、職工憑提取資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2、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3、職工憑提取資料及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10日內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或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為職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

6、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及影印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審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當日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7、職工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登出個人賬戶提取條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至少保留一元餘額。

8、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