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期間律師享有調查取證權嗎 酷知社 經驗 3.0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瞭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因此,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只享有上述法律規定的權利,不享有調查取證的權利。 TAG標籤:享有 律師 偵查 調查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