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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離職社保公司還給交嗎

月中離職社保公司還給交嗎

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月中離職社保公司應該繳納。只要這個月裡員工還在公司單位上班,單位就有義務去為員工繳納保險。對於不給繳納的,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進行舉報,然後要求公司補上保險。當然也可以仲裁要求補上保險,這些都會被支援的。員工離職的那個月,原單位應該按照平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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