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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培訓費是否需要賠償

解除勞動合同培訓費是否需要賠償

解除勞動合同,培訓費是需要賠償的。

【法律依據】

依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首先應當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辦理培訓費的賠償事宜;如果勞動合同沒有培訓費賠償方面的約定,員工也應當賠償一定的培訓費,依據《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第三條的規定,培訓費賠償額的計算如下: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