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父母給的存款是共同財產嗎 酷知社 經驗 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前父母給子女的財產視為對子女的贈與,是屬於個人婚前的財產,離婚的時候不參與分割。【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共同財產 父母 存款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