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離婚後房產長期不過戶有風險嗎

離婚後房產長期不過戶有風險嗎

離婚後,未進行產權過戶,產權仍然屬於原產權所有人所有,離婚不過戶無法擁有產權。而不過戶會存在較多的法律風險。1)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只登記一方可以將該房屋進行出售,並且過戶給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於善意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並且獲得該房產的全部權利;2)房產若登記在一方名下,則登記一方可將該房產向第三人進行抵押。房產被抵押後可能造成今後過戶的法律障礙;3)如果房產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致使該房產被人民法院進行相關的司法查封,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因此,建議在離婚以後,房產應當及時的辦理過戶手續,以此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防範相應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TAG標籤:戶有 房產 離婚 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