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分居時間如何證明 酷知社 經驗 9.9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一)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二)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四)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五)證人證言。【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TAG標籤:時間 分居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