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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的手續是:

1、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的,應當準備還起訴狀交給法院,法院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安排開庭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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