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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購房條件2021新規

成都購房條件2021新規

成都購房條件2021新規是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或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兩年及以上;夫妻雙方離婚後,任意一方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婚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法律依據: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一、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四、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五、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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