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規定的學生的權利有哪些 酷知社 經驗 2.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1、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2、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3、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4、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5、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TAG標籤:教育法 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