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訴規定是怎樣的 酷知社 經驗 2.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訴訟法》第203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 TAG標籤:申訴 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