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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訴人能否申請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自訴人能否申請法律援助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同時根據《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可以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因此刑事案件中的自訴人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