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酷知社 經驗 5.9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司法部2002年頒佈的《公證程式規則》,公證機關和公證當事人實施公證行為時應嚴格按照下列程式進行:1、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TAG標籤:分割 財產 流程 公證 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