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和前妻發生性關係屬於強姦嗎 酷知社 經驗 2.5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前夫如果在前妻不願意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係,應視為強姦。【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TAG標籤:前妻 強姦 強行 性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