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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有哪些行為表現

侮辱罪有哪些行為表現

(一)暴力侮辱人身,這裡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

(二)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

(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洩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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