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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代理記賬資格實行什麼制

我國對代理記賬資格實行什麼制

我國對代理記賬資格實行審批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必須符合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件。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