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離按勞動法怎麼辦 酷知社 經驗 2.5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法 員工 自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