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失業金怎麼停止領取

失業金怎麼停止領取

通常情況來講,符合重新就業、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沒有正當理由卻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的培訓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者這五種情況,失業金就會停止發放,那麼,想要取消失業金到底該怎麼做呢?取消失業金的方法: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在成功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後,從辦理後的一個月開始正常領取,需要每個月的10號前千萬社群進行登記,20號之後開始稽核工作,5到7個工作日以後開始對失業金進行發放。在發放失業金的期間想要暫停或取消失業金的領取,就不要再去社群進行登記,應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失業證明前往社保經辦機構(部分地方是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地域不同會有所不同)辦理取消失業金的領取手續,已經重新入職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及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攜帶相關證明(如勞動合同、錄取通知書等)前往。在辦理停止領取失業金的相關手續後,相關機構會予以備案,享受該失業金的剩餘金額和月份將被保留,在下一次失業時可以繼續享有,能夠合併發放。

TAG標籤:停止 領取 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