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亂收費問哪投訴 酷知社 經驗 1.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旅遊法》的規定,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與旅遊者訂立合同。另外,導遊、領隊違反本法規定,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退還,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導遊證、領隊證。受理的部門:旅遊法規定參加旅行社組織旅遊發生旅遊糾紛的,到組團社所在地旅遊質檢所進行投訴,組團社也就是客戶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投訴無效後可到當地旅遊局再次投訴,若換沒有效果,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TAG標籤:亂收費 投訴 旅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