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員軍人轉業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酷知社 經驗 1.3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複員軍人轉業費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TAG標籤:複員軍人 轉業費 共同財產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