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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代理人範圍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代理人範圍是什麼

訴訟代理人範圍有:(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委託訴訟代理人,參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2、《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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