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的認定司法解釋 酷知社 經驗 8.6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TAG標籤:司法解釋 國家 工作人員 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