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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內摔傷誰擔責

公交車內摔傷誰擔責

因公交司機的不當履職行為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是必須要承擔責任的。因公交車本身的安全隱患導致乘客傷亡或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過失所致傷害,公交公司不應擔責。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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