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文體活動而受傷應該由誰擔責 酷知社 經驗 1.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TAG標籤:擔責 受傷 文體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