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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章使用範圍

合同章使用範圍

合同章由業務部門使用,公司對外簽署協議時用合同章,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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