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有什麼要求
1、籤合同前,要了解雙方資訊,要求對方提供證件資料。注意車輛所有人、車輛里程數等車輛資訊。
2、單位租車需在合同上加蓋公章。
3、合同中要租金、押金及相關費用的支付與退還要約定明確。
4、雙方權利義務要約定明確,如車輛出租時間,承租方使用方式、車輛保養維修責任、最大限駛里程數、發生事故責任分攤等。
5、為保障出租方利益,合同中可約定承租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用於支付承租方因違反合同條款而支付的費用,合同中止時扣除實際金額後退還承租方。保證金不能抵作租金。
6、明確承租方逾期換車的違約責任。
7、承租方租車前須瞭解所租車輛具有的保險險種。
8、合同的生效、終止和解除、爭議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