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瀆職的區別 酷知社 經驗 1.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玩忽職守: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放棄履行其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2、瀆職: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情節嚴重或者致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它們的區別是同一個犯罪結果,適用的罪名不同:1、玩忽職守罪國家工作人員冷漠,視工作為兒戲造成的犯罪。2、瀆職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背職業所在造成的犯罪。 TAG標籤:玩忽職守 瀆職 #